信阳交警: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饮酒后驾车存在安全隐患,酒驾不仅会影响到自己还会对别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影响。
入冬以来,交警部门认真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持续强化酒醉驾交通违法整治。
酒驾周周查
行动月月有
但还有些驾驶人心存侥幸
……
案例
一男子醉驾引发交通事故
2022年11月19日23时19分许,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光山县晏河新大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并联系120现场救援。到达事故现场后,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民警迅速拉起警戒线,设置警示标志,勘查现场,固定证据。
经查,曾某驾驶水泥罐车沿晏河新大桥路段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时,看到对向高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行驶路线异常,左摇右摆,走S路线,便停在路边躲避,不料仍被高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撞上。民警在询问高某时,高某前言不搭后语,满身酒气。民警当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双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泥罐车驾驶员曾某酒精检测结果为0mg/100ml,未饮酒,小型汽车驾驶员高某酒精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随即联系施救部门对事故车辆救援处置,道路交通恢复畅通。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醉驾刑满当月再“进宫”
2022年10月30日晚23时许,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在辖区黄柏山路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民警在对一辆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浑身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122mg/100ml,民警随即将驾驶员带至县医院抽血取证,后经鉴定显示驾驶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4.65mg/100ml。
在询问过程中,该驾驶人还无法向民警提供自己的驾驶证,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驾驶人王某今年6月份已经有过一次醉驾,当时还在赤城路祥和城市广场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期间不仅无证驾驶,这次居然二次醉驾。悔恨不已的王某自述6月5日晚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被商城交警查处过,当时判处拘役3个月还罚了款,本月14日才刚服刑结束回家,没想到侥幸心理再次让自己“栽倒”。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次侥幸可能相伴一次危险一次大意或许酿成一场事故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的危害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
01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一旦饮酒,视野就会缩小,影响观察范围。
0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员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01
自以为没有醉:饮酒后,一部分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02
心存侥幸:部分驾驶员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就开一小段不会有事”……但是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酒驾的成本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请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
都说“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别让酒驾成为自己人生的终点勿让亲人在痛苦中度过余生信阳公安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