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户籍窗口开展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户籍窗口开展推进“放管服”
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科)股,市局各分局治安大队: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切入点,以提升人才落户信阳办理变捷度为目标,全市户籍窗口配合提升营商环境做好以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四零”服务承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户政部门要加强政治引领,把优化营商环境做为今年户政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信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护理人员落户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信公治[2018]2号《关于下发<信阳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进人才落户城镇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要求,为自愿迁入信阳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落户的中专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其他技能、护理人才提供落户便捷服务,更好地与当地企业对接,落实人才落户城镇“零门槛”;兑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效率零拖拉、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承诺,持续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为信阳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信阳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进人才落户城镇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完善护理人员落户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二、推进政务公开,规范窗口服务。一是根据“五公开”的工作要求,省厅已全面梳理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对群众办理户籍业务的9个方面,34项公开事项,形成全省自上而下统一的《河南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目录》,明确了每个具体事项的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各地接通知后,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前期公开宣传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利用广播电视、QQ群、微信群、微博等载体,扩大政务公开领域和知晓群众,努力做到政策宣传无遗漏,社会面全覆盖。二是各级户籍窗口要设置“人才落户”专区(可通过设置电子提示屏、台签,有条件的县区可划分单独区域),为办理落户的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政策宣传等服务。三是全面推行“三个模式”,即窗口受理业务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办结服务模式。群众到窗口中办理户籍业务,接待服务的第一位民警作为首问负责人,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能够一次性办理的事项当场办结,不能一次性办理的事项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
三、延伸服务触角,为民服务无间隙。一是全面落实《公安部推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和《信阳市公安机关2021年20项优化便民利民举措》,为复工复厂,前来我市兴办企业、来我市工作、就业、就读的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制发。对于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在城市落户,全市、全省范围内迁移的一律当场办结;外省迁入的,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当场予以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待申请人回原籍迁移户口后,迁入地派出所实行随来随办,即时办理。二是新冠疫情期间,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就近换领、补领,群众无需返回原籍派出所办理;三是为切实配合各企业复工复厂需要,各派出所要联系辖区用工单位,集中受理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迁移等相关业务,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高效办结。四是利用河南省“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继续做好宣传发动,扩大受众群体,指定专人负责“互联网+”三期上线后平台信息的回复、处理和系统的维护、更新。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我市人才落户政策的知晓率。要利用各类媒体,详细解读我市人才落户办理政策、时限、规范、要求,打消群众办事顾虑。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实行省内户口迁“一站式”办理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办理时限,在日常工作中,只要群众手续齐全,实行随来随办、即时办理、高效办结,为人才落户在政策范围内提供一切便利条件。要加大监管力度,各县、区户政部门要对办理的每笔业务进行监控,指定专人实行每日提醒、每周考核、每月通报制度,杜绝超期办理业务情况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信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