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预算公开 > 2022 >

        2022年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2-03-10|浏览次数:
        2022年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概况
         
        一、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主要职责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以下简称市林茶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标准、规章草案。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信阳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査。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配合拟订、调整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茶产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和茶产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茶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和茶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茶叶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茶叶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茶叶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及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和茶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茶产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制定全市林业和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业和茶产业生产、加工、新技术引进与推广、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做好林业和茶产业重大项目的规划、调研、论证、评审、申报等工作;负责林业外资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负责全市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日常管理和森林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储备林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年度作业设计审批,监督和管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的使用;负责对各类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评选、申报和管理;完善全市茶叶专业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茶叶市场监管,配合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对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负责对信阳茶叶公共品牌的宣传和使用管理;负责组织举办信阳茶文化节;协助建立和完善茶叶相关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协助开发茶文化旅游工作。
        12、监督管理中央、省拨付我市的资金、市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茶产业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级、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茶产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茶产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茶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茶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茶叶、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分工。市林业和茶产业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加强茶叶、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机关内设8个科室和信阳市茶产业发展中心、信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信阳市林业工作站、信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河南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有信阳市南湾林场6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三、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预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1、局机关本级
        2、信阳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3、信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4、信阳市林业工作站
        5、信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6、河南鸡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7、国有信阳市南湾林场

         
        第二部分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收入总计5429.98637万元,支出总计5429.98637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232.30717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1.部门预算人员增加;2.项目收入增加。支出增加232.30717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部门预算人员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收入合计5429.98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79.9863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1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支出合计5429.98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4.98637万元,占80.76%;项目支出1045 万元,占19.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429.98637万元,与 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232.30717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规模和项目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279.986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4099.32692万元,占年初预算77.65%;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847万元,占年初预算16..04%;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48万元,占年初预算0.9%;住房保障类支出285..65945万元,占年初预算5.4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4384.986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86.064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498.92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各类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支出150万元,其中林业执法监督50万元,森林资源规划编制45万元,人员教育培训25万元,森林资源清查30万元。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6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2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为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21年相比增加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1、信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2辆公车未列入预算,2022年度列入预算;2、国有信阳市南湾林场2022年度车辆编制增加4辆。
        (三)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21年相比增加为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73.33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经营服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Copyright xinyang caizhengju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信阳财政局 豫公网安备 41159202000177号 信阳市财政局主办(2014)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大楼 邮编:464000 电话:+86.0376-6699522
        点击进入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