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阳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2-03-11|浏览次数:
2022年信阳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信阳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信阳市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现有内设机构8科1中心(综合科、人事科、扶贫开发指导科、规划财务科、行业社会扶贫科、考核评价科、宣传教育科、督查巡查科、扶贫开发信息中心)。
三、信阳市乡村振兴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1.局机关本级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没有所属单位,公开的就是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收入总计689.79万元,支出总计689.7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131.68万元,减少16.03%。主要原因:脱贫攻坚期任务完成,支出减少;支出减少131.68万元,减少16.03%。主要原因:脱贫攻坚期任务完成,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收入合计68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9.7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支出合计68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79万元,占54.33%;项目支出315万元,占45.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89.79万元,与 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131.68万元,下降16.03%,主要原因:脱贫攻坚期任务完成,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89.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306.85万元,占年初预算44.48%; 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315万元,占年初预算45.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2,占年初预算4.44%;卫生健康类支出15.26,占年初预算2.21%;住房保障类支出22.06万元,占年初预算3.2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74.7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成本、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信阳市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