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预算公开 > 2020 >

        2020年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6-26|浏览次数:

           2020年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策措施,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型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4、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指导、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

        5、指导、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电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7、组织和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8、拟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产业、动漫和网络游戏以及旅游产业发展。

        9、统筹规划红色旅游发展,指导推进红色纪念地、场馆提升工作,组织开展红色重大活动,协调推动红色旅游区域合作。

        10、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广电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11、统筹规划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健康发展工作。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12、宣传、贯彻、落实文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和实施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

        13、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在国内的宣传推广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区域合作。

        14、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推动“豫风楚韵”走出去。

        15、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市政府职能部门,为正处级行政管理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广电事业科、传媒管理科、文物管理科、博物馆科、宣传推广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等17个科室,下设12个二级机构,其中: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市旅游质检所为参公事业单位;市旅游规划发展中心、市博物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属于全供事业单位;市艺术中心(原豫剧团)属于差供事业单位;市胜利舞台、市影剧院、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电影放映公司属于企业化管理。公开的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的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收入总计3596.8419万元,支出总计3596.841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82.4703万元,下降11.83%,主要是局系统省级文明单位批复推迟,省级文明奖未纳入年度预算;受疫情影响压缩项目经费支出;以及机构改革、人员编制调整,人员减少(其中10人调入市委宣传部)。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收入预算3596.8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2.8419万元(财政拨款3372.8419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17.4703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加28万元,其他收入增加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支出预算3596.8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7.3419万元,占58.9%;项目支出1479.5万元(含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及非税项目),占4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3582.841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489.4703万元,同比下降12%,主要是局系统省级文明单位批复推迟,省级文明奖未纳入年度预算;受疫情影响压缩项目经费支出;以及机构改革、编制调整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582.84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727.0241万元,占年初预算48.2%;商品和服务支出346.3577万元,占年初预算9.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9601万元,占年初预算1.2%;运转类项目支出1446.5万元,占年初预算40.4%,专项资金19万元,占年初预算0.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7.341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1727.0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46.35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贴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960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遗属补助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6.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加原因是群众艺术馆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事项公务接待费。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19年度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81.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0.4万元,增加原因是群众艺术馆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事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局机关预算支出1561.864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返还,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内容为市图书馆采购图书。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未,我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用途车1辆,特种用途车为流动舞台车。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直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是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文化服务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直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0年度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0年度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Copyright xinyang caizhengju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信阳财政局 豫公网安备 41159202000177号 信阳市财政局主办(2014)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大楼 邮编:464000 电话:+86.0376-669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