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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9-06-10|浏览次数:

        2019年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二)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落实。

          2.根据上级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研究提出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初步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市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市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市直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方案;指导、协调县区机构改革工作;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3.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分类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县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落实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办法、标准和结构比例。

          4.负责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办法;指导和协调县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6.负责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党政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7.负责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县区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置与调整。

          8.负责审核市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9.负责审核市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机构规格、编制类型、编制数额、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经费管理形式。

          10.负责审批市直处级机构的内设机构挂牌、撤销、合并;审批市直科级事业单位的挂牌、撤销、合并;审批县区科级(含副科级)机构的设置;审核市直处级领导职数调整,审批市直科级领导职数的调整等机构编制日常性、事务性、程序性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指导县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的管理,防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盲目膨胀。

          12.负责拟订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配合制约机制的措施;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13.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市直各类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4.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报告市编委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依法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共内设7个科室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共1个归口预算单位。公开的预算是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收入总计529.7458万元,支出总计529.745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85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新增工作任务、工资福利增长。 

        (二)收入预算说明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收入预算529.7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9.74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支出预算529.7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7458万元,占72 %;项目支出150万元,占2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29.7458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2.85万元,增长11%,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新增工作任务、工资福利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29.74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支出300.8751万元,占年初预算57 %;教育支出(类) 0万元,占年初预算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9.9220万元,占年初预算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5.5794万元,占年初预算3%;住房保障(类)支出23.3693万元,占年初预算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运转类项目支出150万元,占年初预算2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9.7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2.47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77.26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8 年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务接待费。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 减少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7.2688万元,包括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用途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9年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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