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9 | 栏目:2021 | 点击:次
光山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任务,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预财农综〔2021〕4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3.6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来源为调减省级资金,其中:省级存量资金安排7.42万元,通过其他应付款反映,不列支出,省级转移支出安排306.2万元,列21305扶贫相关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实际情况列支。
二、请你县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和《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要求,尽快将资金对接项目,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并将涉农资金管理台账尽快报市财政局。
信阳市财政局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