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02 | 栏目:财政新闻 | 点击:次
为切实加强乡镇财政建设,不断提升乡镇财政保障能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设乡镇财政示范所的通知》精神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市财政基层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乡镇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乡镇财政所基础条件、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配备情况,通过乡镇财政所自愿申报、县区财政局确定试点乡镇、市基层局综合考量审定,确定新县郭家河乡、光山县寨河镇、商城县双椿铺镇等五个乡镇财政所作为试点,主要是围绕如何建立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机制、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夯实乡镇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示范。活动时间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
(市财政基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