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学习贯彻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
2月26日,市财政局召开领导班子会,集中传达学习了市委郭瑞民书记和市委常委、市纪委刘金志书记在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并传达了市纪委《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件的通报》、《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件剖析》和《关于对2015年全市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情况的通报》。
会议要求从四个方面狠抓此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是思想高度重视。聚焦全市财政改革发展大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纪委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市直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样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廉政建设。要认真履职,敢抓敢管,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促进财政各项业务健康发展。三是坚持抓早抓小。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局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确保机关高效运转。落实好市财政局制订的12项制度及相关业务流程,认真梳理资金管理和廉政建设等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化解潜在风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遵守党纪党规。管
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要的不要;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四是加大问责力度。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抓手,对执行党纪条规和财经纪律不力,监管本单位本部门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本单位本部门连续出现问题,巡查整改意见不落实等,给财政系统造成不良影响,都要严肃追究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做到每周对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一项抽查,每月进行一次集中通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监察室)
简 讯:
市财政系统一批集体和个人荣获省级表彰。近期,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表彰了一批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信阳市财政支付中心、浉河区财政局、平桥区财政局、光山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4个单位被授予“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信阳市财政局王全山、刘金海、浉河区财政局杨文君、息县关店乡财政所周庆霞、淮滨县财政局章志刚、新县财政局熊云、光山县财政局刘金春7名同志被授予“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此前,商城县财政局长柳学全同志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授予“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人事科)
我市将对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进行补贴。为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完善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和产业的发展,我市制定了《信阳市资助社会养老机构暂行办法》。凡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或其它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依法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养老机构,可以享受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建设补贴标准为自建房每张床位三年共补贴1000元,租用房每张床位三年共补贴700元。床位运营补贴按照实际入住老人数量核算,每张床位补助60元/月。市区内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市辖区(管理区)财政各承担50%。 (社保科)
光山县财政局创新方法做实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一是选优配强,打造过硬评审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配备了一支9人的投资评审工作队伍,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以上职称5人。2015年评审中心被评为河南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二是创新机制,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实施“先期项目评估、中期前沿跟踪、事后严把结算关”的工作程序,明确了送审资料的范围、内容,实行政府投资和专项支出项目评审工作流程上网、上墙公开,增强评审的透明度。同时建立评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机制。2015年完成评审项目575个,审减1.98亿元,审减率达17%;三是加强宣传,形成评审工作合力。该县财政局利用网站、电视台、电子屏幕墙等宣传媒介,介绍财政投资评审职能、作用,宣传财政投资评审成果。局长刘金春同志在县政府全会上就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做专题辅导报告,争取了县领导和县直部门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为财政投资评审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形成工作合力。
(光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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