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信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信财会〔2015〕9号
各县(区、管理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15]1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豫财会〔2015〕20号)精神,激励我市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多创佳绩,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决定开展2015年信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推荐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深入调查,认真核实,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二、严格推荐。按照《2015年信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的要求,建立机制,严格审查,各县(区、管理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请于2015年7月24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信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按照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同时,加强对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经验、先进事迹的宣传学习,弘扬正气,营造会计诚信氛围,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信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doc :2015年信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doc :信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